2023 年辽宁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超 8000 项,能给当地发展带来哪些帮助?
2023国家自然基金限项
2023年1月11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上下册)》,引导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主要内容包括科学基金最新改革举措、申请规定、资助政策、资助领域和方向等。国家杰青、优青(含港澳)、外国学者研究基金等项目的具体要求细节也同时公布。相较于2022年的项目指南,2023年度项目指南最令人瞩目的变动为“限项”。高级职称,限项维持规定不变,主要是非高级职称限项有变化。
不具备高级职称(如中级、初级、博士后等)2023年国自然基金项目的限项要求:
1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1项;
作为参与人,合计限2项。
注: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的项目总数范围。
即2023年及以后批准的项目才计入限项范围。2022年(含)以及以前批准的项目,不具备高级职称人员参与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近日,基金委官网发布《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征订通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预计于2023年1月中旬正式出版,届时将以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同步刊出。2022年已接近尾声,2023年国家自然基金(NSFC)申请,也该正式启动啦!大家准备好了吗?
考虑到很多国自然新手们首次申请,对基金评审安排时间点不是很清楚。亦为了再次提醒“老手”们注意时间节点,为这次申报作充足的准备。就让小编和大家说说国自然基金评审流程、评审标准吧~
一、国自然基金评审程序
基金委官方发布的集中接收项目受理和评审的基本流程如下:
初审主要是审格式、形式、资格问题,也是最容易忽视的问题。标书必须抠细节,申报资格必须满足!在这个阶段被刷下来就不好了,大家一定要注意!
二、项目评审关键时间节点
四个重要时间节点:初审结束(不予受理通知时间)、复审申请时间、集中受理评审时间、杰青评审时间,大家不要错过具体时间哦~
三、函评与会评
1、函 评
第一轮是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函评):通过计算机辅助系统将项目指派给有关专家进行网络评审。函评专家通常以小同行为主。
评审专家针对项目的科学价值、影响力、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评判,给出“好”或“不好”程度的判断,再将这种判断归入“优、良、中、差”等级(对应A、B、C、D评分)。
2、会 评
第二轮是会评:由专家组对申请项目进行会议评审。会评是两轮评审中重要的环节,以大同行为主。
会议评审是针对项目的科学价值、创新性、社会影响以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做出独立判断和评价,评审结果投票产生。
四、有想法,马上行动
讲到申请课题,很多人都会觉得太难了,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而且还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中,但是想要晋升又离不开课题。
想要课题申请成功其实也有秘诀:一是要早!二是要专!三是要交流!
早就是要做到项目选题要早、前期预实验实施要早和项目标书撰写要早;专就是找导师或同行专家进行“一对一”指导,提高课题含金量;最后,还要多与相关专业同事进行跨学科交流,及时修改不足。当然,写作技巧也很重要,一篇好的课题需要精准修改,反复打磨。
自然科学基金2023年申报时间
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如下:
各学院:
为有效提高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质量和资助率,现启动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准备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凝心聚力,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申请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统一部署、加强指导、严格把关。各学院参照2022年项目申请指南(具体申请条件以2023年正式指南为准),注意限项规定等要求。请各学院广泛动员,鼓励符合申报条件教师,做到应报尽报。
最终有效申报情况将作为2023年学院目标考核、其他各类限项申请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选题要求
申请人须重点关注国家经济社会、科学技术发展的重大需求和关键问题以及基金委各学部“十四五”优先发展领域,并参考往年申请立项情况,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及前期研究成果,凝练好选题。
三、申请工作安排
(一)制定计划(2022年10月中旬)
1.各学院制定申请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
2.分管院长、科研秘书组织申请人学习有关政策规划,参考2022年项目指南等文件,积极关注国家自科基金申请新政策变化。

3.10月30日12:00,各学院将2023年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拟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
(二)第一轮辅导(2022年10月—11月)
1.科研处将组织1-2次专家辅导会;
2.科研处根据各学院上报工作方案和预申请情况,对申请总体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具体走访学院时间另行通知;
3.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召开专家辅导会,及时发布新闻做好宣传,并提前向科研处报备,科研处将根据各学院召开专家辅导会情况进行调研。
(三)第二轮辅导(2022年12月—2023年1月)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一般于12月份下达基金申请通知,科研处将根据最新申请指南的精神,及时发布《湖北经济学院2023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指南》和《湖北经济学院2023年度国自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供申请人参考申请人要认真学习国家自科基金申请指南;
2.12月30日,各学院再次发送申报汇总表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确定最终申报数。
3.各学院通过召开座谈会、项目论证会和专题辅导会等方式,邀请同行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初评,形成指导意见,反馈至申请人修改、打磨;
(四)第三轮辅导(2023年1月-2月)
1.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通过召开学术沙龙和专题辅导会等方式,继续打磨申请书;
2.各学院分管院长要对申请书进行指导,科研秘书要对申请书进行严格形式审查。
(四)学校审核(2023年2月-3月)
1.2023年3月1日,各学院报送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二份(由申请系统导出)和《湖北经济学院2023年度国自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一式一份(分管院长和科研秘书需签字)至科研处,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科研处将进行形式审核;
2.申请人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项目申请书后,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复评,申请人根据专家评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申请书。
(五)正式报送(2023年3月14日)
正式提交项目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及截止时间,以学校科研处网站发布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通知为准。
国自然基金申报时间2023
各相关部门:
为有效提升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质量,提高立项率,即日起全面启动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动员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具备申报资格的教师积极申报。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专班”,全面负责基金申报工作,并召开专题动员会;主动邀请相关领域专家以“线上线下”的形式开展基金申报指导培训;组织申请人学习有关政策法规、申请受理和评审流程等文件,积极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政策变化。
二、工作计划及安排
(一)选题论证
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各相关部门收集并分析总结2022年国家基金项目评审意见。组织开展基金项目选题论证会,申请人汇报选题思路,并根据论证意见及时调整思路,撰写项目申请书初稿。论证照片及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选题汇总表(附件1)提交科研处备案。
(二)项目论证
1.第一轮论证。时间:2023年#3p4#月#3p4#日至2023年#3p4#月31日。各相关部门邀请2-4名校外相关学科领域高水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评审形式可采取学术讲座、专家咨询、学术沙龙等多种形式,建议组织不少于两场评审论证会。项目申请人根据评审意见或专家建议,及时修改、完善申请书。论证评审汇总表(附件2)及论证会专家名单(附件3)提交科研处备案。
2.第二轮论证。时间:2023年#3img4#月#3p4#日至2023年#3img4#月20日。科研处根据各相关部门提交的论证评审结果,分学科、分批次邀请校内外专家开展第二轮论证评审,并将评审意见汇总后,及时反馈给项目申请人。
3.第三轮论证。时间:2023年#3img4#月21日至2023年3月10日。科研处邀请专家对推选出的高水平申请书进行“一对一”辅导,切实提升申报质量。
4.形式审查。时间:2023年3月11日至2023年3月15日。各相关部门首先组织形式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申报材料提交到科研处。科研处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再次核查,并完成电子文档收集、数据录入、申报汇总等工作。
5.申报材料在线提交。时间: 2023年3月16日至18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它情况说明
1.未获资助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优先推荐申报本年度的省部级项目。
2.论证专家组成员应有校内校外专家组成,原则上校外专家人数所占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申报账号由科研处统一申请。没有申报账号的教师需填写申请表(附件4),由各部门汇总后于12月31日前发送科研处邮箱。
202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时间
1月10日,基金委官网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公布了2023年国自然项目申请接收时间等相关事宜。重点信息摘要:
1、集中接收工作于2023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
2、申请人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3年4月28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