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等 11 部门,计划到 2025 年底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形成一定规模,将会采取哪些措施?
「15 分钟养老服务圈」能让老年人老有所养吗?
15分钟养老服务圈能让老年人老有所养。 第一,社会重视,国家关注。要大力加强居家和社区的养老服务的供给,我们要建设15分钟养老服务圈,我们计划在“十四五”期间,每年打造1000个全国示范性的老年友好社区,在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和娱乐等方面,全方位提供支持,而且要全面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的项目,让老年人真正得到实惠。 第二,措施得当。在城中心黄金地段,群众如何幸福养老?贵阳市云岩区毓秀路街道党工委以公建民营的方式,打造养老服务中心。记者在现场看到,养老服务中心内环境整洁,活动室、阅读室、休息室、餐厅布置得温馨舒适。该中心的居家养老服务还拓展了助医、助养、助浴、助洁、助行、助乐、助急等“七助”上门老龄服务市场如何发展?
——2021年中国养老服务行业市场现状与发展前景分析 政策将推动养老服务加速发展
据2019年8月国务院部署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常务会议指出,以需求为导向发展养老服务,是应对老龄化、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我国养老服务供给的主体是公办养老机构,近年来我国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逐年增长。
我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增速缓慢,我国仍面临养老床位缺口较大的问题。未来,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深,我国养老服务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养老服务行业将加速发展。
养老服务需求空间较大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9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人口已达2.54亿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8.1%。近年来,我国老年人口数量逐年增长,可见我国养老服务市场需求空间较大。
据2019年8月国务院部署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常务会议指出,以需求为导向发展养老服务,是应对老龄化、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我国养老服务的需求主要包括医疗服务需求、护理服务需求、家政服务需求。

养老服务供给逐年增长
我国养老服务供给的主体是公办养老机构,据国家民政部公布数据,2010-2019年,我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量逐年增长。据民政部在2020年10月新闻发布会上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底,全国养老机构和设施总数为22万个。

养老床位缺口较大
2010-2019年我国及养老机构床位整体呈稳步上升增长趋势,从2010年的315万张增至775万张。截至2020年6月底,全国养老机构床位有790多万张。

面对逐年增长的老年人口数,我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增速缓慢,我国仍面临养老床位缺口较大的问题。2010-2016年,我国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整体呈上升趋势。
但是2017年,我国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下降为30.9张,下降率为2.2%;2018年再次下降为29.1张,下降率为5.8%,2019年恢复至30.0张,但仍低于2017年水平。说明在我国老年人口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国内老人养老床位供给能力总体在下降。前瞻估计,2020年我国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约31.9张。

政策推动养老服务将加速发展
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十四五”期间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动专业机构服务向社区延伸,整合利用存量资源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支持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养老,加强对护理型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扶持等。未来,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深,我国养老服务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养老服务行业将加速发展。

更多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养老产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我国居家养老政策有哪些
民政部并没有出台关于居家养老方面的具体政策!只是发文说全国居家养老资源不足,要求各地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以解决养老难的问题。都是指导性意见,主要看各地政府的推进力度!
唯一能够算上优惠的只有:
贯彻落实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现行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扩展资料: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能否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图书、文物等其他收藏,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等。
养老金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的。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
继承养老保险金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的。投保人个人交纳全部保险费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另一种是投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身亡的。我们知道,投保人领取养老金,期限为10年。
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中个人交费额的余额,可以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无继承人或无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其丧葬费用。因此子女有权利继承领取其父母的养老金。这里的养老金是作为父母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老保险新政策
社区养老服务能为老人提供哪些主要方面的服务
互联网+三年行动计划出炉 11大重点领域哪些由发改委牵头
12月14日,工信部印发《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行动计划(2015-2018年),提出到2018年,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进一步深化,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的十一个重点行动领域: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益民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以及七项保障支撑行动。并明确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等。
该行动计划由发改委牵头组织实施,在11项重点领域中,有7项重点领域由发改委牵头(位列第一单位为牵头单位,见下文标注)。而在保障支撑方面,发改委则肩负着实施重大工程包、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市场准入、结合“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开拓国际市场,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等关键要任。
总体思路
顺应世界“互联网+”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我国互联网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
坚持改革创新和市场需求导向,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
基本原则 坚持开放共享;坚持融合创新;变革转型;坚持引领跨越;坚持安全有序。
发展目标 到2018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25年,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互联网+”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明确11项重点行动
一、 “互联网+”创业创新
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用,以促进创业创新为重点,推动各类要素资源聚集、开放和共享,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开放式创新等,引导和推动全社会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1.强化创业创新支撑;2.积极发展众创空间;3.发展开放式创新。
二、“互联网+”协同制造。
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产业链协作,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制造新模式。在重点领域推进智能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打造一批网络化协同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形成制造业网络化产业生态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共同牵头) 1.大力发展智能制造。2.发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3.提升网络化协同制造水平。4.加速制造业服务化转型。
三、“互联网+”现代农业
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培育一批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种养加”生态农业新模式,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加快完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培育多样化农业互联网管理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农副产品、农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促进农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农业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等负责) 1.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2.发展精准化生产方式。3.提升网络化服务水平。4.完善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四、“互联网+”智慧能源。
通过互联网促进能源系统扁平化,推进能源生产与消费模式革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节能减排。加强分布式能源网络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促进能源利用结构优化。加快发电设施、用电设施和电网智能化改造,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能源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负责) 1.推进能源生产智能化。 2.建设分布式能源网络。3.探索能源消费新模式。4.发展基于电网的通信设施和新型业务。
五、“互联网+”普惠金融。
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鼓励互联网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的融合创新,为大众提供丰富、安全、便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不同层次实体经济的投融资需求,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型企业。(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网信办等负责)
1.探索推进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建设。
2.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拓宽服务覆盖面。
3.积极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的深度和广度。
六、“互联网+”益民服务
充分发挥互联网的高效、便捷优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服务消费成本。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创新政府服务模式,提升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旅游局、网信办、信访局等负责)
1.创新政府网络化管理和服务。2.发展便民服务新业态。3.推广在线医疗卫生新模式。
4.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5.探索新型教育服务供给方式。
七、“互联网+”高效物流
加快建设跨行业、跨区域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提高物流供需信息对接和使用效率。鼓励大数据、云计算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建设智能仓储体系,优化物流运作流程,提升物流仓储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和运转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交通运输部、网信办等负责)
构建物流信息共享互通体系。2.建设深度感知智能仓储系统。3.完善智能物流配送调配体系。
八、“互联网+”电子商务
巩固和增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领先优势,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行业电商和跨境电商,进一步扩大电子商务发展空间。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的融合不断深化,网络化生产、流通、消费更加普及,标准规范、公共服务等支撑环境基本完善。(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网信办等负责)
1.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2.大力发展行业电子商务。3.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创新。、4.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
九、“互联网+”便捷交通
加快互联网与交通运输领域的深度融合,通过基础设施、运输工具、运行信息等互联网化,推进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便捷化交通运输服务发展,显著提高交通运输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精细化水平,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品质和科学治理能力。(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共同牵头)1.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 2.推进交通运输资源在线集成。3.增强交通运输科学治理能力。
十、“互联网+”绿色生态
推动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完善污染物监测及信息发布系统,形成覆盖主要生态要素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动态监测网络,实现生态环境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充分发挥互联网在逆向物流回收体系中的平台作用,促进再生资源交易利用便捷化、互动化、透明化,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林业局等负责)
1.加强资源环境动态监测。2.大力发展智慧环保。3.完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4.建立废弃物在线交易系统。十一、“互联网+”人工智能
依托互联网平台提供人工智能公共创新服务,加快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突破,促进人工智能在智能家居、智能终端、智能汽车、机器人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培育若干引领全球人工智能发展的骨干企业和创新团队,形成创新活跃、开放合作、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信办等负责)
1.培育发展人工智能新兴产业。2.推进重点领域智能产品创新。
3.提升终端产品智能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