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借钱给子女做投资(有借条说明用途),形成的资产属于共同财产吗?这笔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2024-04-02 16:55:00 来源 : 网络 作者 : 魔法林财经网

婚后我拿着父母的钱去投资股票和基金了,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钱是你父母的:绝对不可以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你们婚后所有的钱财和两个人共同买的不动产等才能算是共同财产,至于你拿你父母钱去投资股票和基金那就是属于你父母的:跟你们共同财产扯不上一点关系的,我见议你把你父母的钱还给你的父母是最理智的人了!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给开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专业律师温馨提醒您:可能很多人认为夫妻之间,由于是一方父母出资所开的店,于是这个店就属于个人财产,但其实不然,这种情况需要分步骤来看。

父母出资的那一部分属于父母对于子女开店的资助,如果说,父母明确的表示将这一部分资金赠与给夫妻两人,那这部分资金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仅仅表明赠与一人的属于一人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如果说,父母并未明确表明将资金赠与给夫妻二人,那这部分资金则需要夫妻二人在盈利之后偿还给自己的父母,并且这部分资金并不属于他们的共同,而是属于他们之间的共同债务,待夫妻二人将债务偿还之后,这个店就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另外,对于他们所开的店获得的盈利,毫无疑问,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这是因为《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

具体的应包括:(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取得的收益都属于共同财产。

以上几种情况是关于夫妻之间开店共同财产方面的相关规定,欢迎咨询相关问题。

婚内买房男方父母出的64万元首付款,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这要取决于两个前提:房子登记在谁名下,以及当时男方父母的出资是否明确为“赠与”。若男方父母当时明确此笔出资为赠与,则不存在债务的问题——属于男方父母“白给”。

若当时未明确为赠与,按照现在的倾向性判例,会认定此笔出资为父母的“借款”。又会有两种情况:

1.如果是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则此笔借款为夫妻双方共同债务。

2.如果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则此笔出资为男方个人债务。

以下分两个方面说明一下:

关于此笔出资的性质

首先要界定清楚:男方父母的这笔出资,是否属于借款?之前的认定是,在没有作出明确声明的情况下,基本上会把此笔出资视为“赠与”。赠与是无偿的,相当于父母白给子女的。但是,随着近年来关于财产争议纠纷案例的增加,从保护出资人利益的角度,发生了一些转变——在父母没有声明此笔出资属于赠与的情况下,视为是父母对子女的借款,即便没有声明是“借款”、没有“打借条”。理由是:父母没有义务再对已经成年子女无偿给予财产。

所以,可以这样理解:如果父母当时出资的时候,没有明确声明是“赠与”,可以认定为是父母对子女的借款。但是提示一点:关于这种认定,没有明确解释,是结合现实中的实际判例给出的结论,具有概率性,不作为唯一结论。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么?

假设这笔出资被认定为是借款。

那么,是否属于子女夫妻共同债务?不一定。这要看房子属于谁——要本着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婚后购房,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不是。要结合实际出资情况、登记情况而定。

购房首付款是男方父母出资,简单理解为女方并未出资。那么:

1.若此房登记为男方个人名字,则万一产生房产分割的争议,会判定房子属于男方。从对等角度,这笔债务,也将属于男方个人债务。至于婚内夫妻共同偿贷部分,大概率属于夫妻共同偿贷,本金及增值部分,男女各半。

2.若此房登记为夫妻双方名字(或仅登记女方名字),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享财产,也要共同承担偿债务——男方父母的出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父母的借条是共同债务吗?

婚前借款买房的债务,一般由夫妻共同承担。婚前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该债务即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主要有以下类型: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使用的;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的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

婚后买房,南方父母出钱了,男方单方面打了借条,借条有效吗?离婚后算不算共同财产

你好!借条是有效的。此外,还需要从房产证的名字、资金的来源两方面进行认定。
若该房产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男方还款若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款,且房产只登记在男方名下,则该房产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若男方使用婚前个人财产进行还款,房产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则该房产会被认定为男方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因此,赠与一方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被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父母赠与时候,一定要出具赠与协议,否则会有潜在的法律风险。
【相关法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9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63条__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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