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份额的发售由什么机构办理?
(2017年真题)关于公开募集基金的募集、发售活动,下列描述正确的是( )。
【答案】: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基金。前款所称公开募集基金,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累计超过200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份额的发售,由基金管理人或者其委托的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是谁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有两种:
1.基金公司内部设立这个部门。
2.委托其他登记机构处理这些业务。例如: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就是专门处理上交所深交所的登记结算业务的。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是指从事基金份额登记业务活动的机构。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内容
1.基金份额登记是指基金份额的登记过户、存管和结算等业务活动。
2.基金管理人可以办理其募集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也可以委托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业务。
3.公开募集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由基金管理人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担任。
4.基金份额以协议转让、继承、捐赠、强制执行、行政划拨等方式转让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根据业务规则变更相关基金账户的余额,并相应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变更登记。
5.基金份额因质押、冻结等原因导致其持有人权利受到限制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上加以标记。
6.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细等数据备份至证券期货行业数据中心。
7.公开募集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应当每日通过基金注册登记数据中央交换平台完成数据备份。
8.非公开募集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已接入基金注册登记数据中央交换平台的,应当每日通过该平台完成数据备份;尚未接入基金注册登记数据中央交换平台的,应当每月通过证券期货行业数据中心规定的方式进行数据备份。
9.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登记数据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少于二十年。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主要职责
1.建立并管理投资人的基金账户;
2.负责基金份额的登记;
3.基金交易确认;
4.代理发放红利;
5.法律法规或份额登记服务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和基金托管人是什么关系?
1、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是指从事基金份额登记业务活动的机构。基金份额登记是指基金份额的登记过户、存管和结算等业务活动。基金管理人可以办理其募集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也可以委托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业务; 2、基金托管人,是指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直接控制和管理基金财产并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示进行具体资金运作的基金当事人。基金托管人是投资人权益的代表,是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或管理机构。为了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基金应按照资产管理和保管分开的原则进行运作,并由专门的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资产。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 应答时间:2021-05-2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这四者有什么区别?
你好,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出资人、基金资产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资收益的受益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分享基金财产收益,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诉讼。 基金管理人——基金产品的募集者和基金的管理者,其最主要职责就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负责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在风险控制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 基金托管人——为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证券投资公募基金发行材料有哪些
公募基金发行材料具体如下:
1、申请报告;
2、基金合同草案;
3、基金托管协议草案;
4、招募说明书草案;
5、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最近三年或者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7、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募基金发行的条件:
1、基金募集经过了注册;
2、由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发售;
3、基金管理人需要在基金份额发售的三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文件;
4、对基金募集所进行的宣传推介活动,应该符合相关法律以及行政法规的规定,不能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法律规定的公开披露基金信息的禁止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依照本法在基金合同中约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依照本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受托职责。
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通过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以下简称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由基金合同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