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擅自拨付商品房预售资金的通报,企业应如何解决此事?

2023-05-06 16:52:05 来源 : 网络 作者 : 魔法林财经网

湖南等三地发布房地产管控政策 落实房住不炒导向

近期房地产市场政策松动似有预期,不过多地相继发布了政策,持续对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管控。 据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梳理,1月4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了《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同日,据“湖北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2月1日起《武汉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监管办法》将开始实施;近日,西宁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了碧桂园等5家房企。 在业内看来,此类管控措施进一步说明,当前各地将继续严管房地产交易秩序,积极促进房企经营健康和化解交易风险。 “无论是省级部门还是市级部门,都对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了各种形式的管控,包括房地产交易风险的提示、房企信用监管制度落实、严管房企日常经营活动。类似监管也说明,虽然当前房地产市场政策以

湖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加强升级

近日,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3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

主要内容如下:

各区(县)建设局、人民银行各县支行、各县银保监监管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全面保障预售商品房工程建设,维护预售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及省建设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意见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监管部门职责

建设部门履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职责,督促检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人民银行负责指导商业银行做好监管账户管理工作;银保监部门负责对商业银行预售资金监管的操作风险和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二、招标确定监管银行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行银行专户监管制度,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库

三、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建设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监管银行三方应就预售资金收存和使用方式、监管额度、违约责任等内容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详见附件1)。

《监管协议》应作为《商品房预售方案》的内容之一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一并提交

四、监管账户的设立、变更、解除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在监管银行库中选择监管银行或其分支机构,设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监管账户应当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并在商品房预售现场显著位置以及在建设部门网站公示。

监管账户一经设立,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确须变更的,应经监管协议(建设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监管银行)三方同意,并重新签订监管协议。原监管账户中的预售资金全部转入变更后的监管账户。

商品房预售项目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经建设部门核实同意,解除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五、确定监管额度

确保项目竣备交付所需的资金作为监管额度,由建设部门综合核定。

监管额度=总建筑面积×单方工程造价(毛坯)×110%。

总建筑面积应含地上、地下所有面积,以预测绘面积为准。项目工程建设造价根据预算清册总额确定,单方工程造价(毛坯)低于4000元/平方米,则按4000元/平方米控制价格确定,该控制价格根据建筑市场动态调整,三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发布。110%中的10%为不可预见费用。

全装修项目需将全装修的费用纳入监管额度,按全装修的面积乘以全装修的备案价格确定。如全装修没有确定备案价格,则以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全装修工程造价为准。

六、预售资金收存

项目预售过程中,购房人支付的定金、首付款、按揭贷款和其他形式的购房款等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直接存入监管账户,不得存入其他账户。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将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明确告知购房人,并协助购房人或按揭贷款银行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

购房人申请按揭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监管账户提供给按揭贷款银行,按揭贷款银行应将按揭贷款直接发放至监管账户。

七、监管资金拨付

监管额度内资金按照商品房开发项目建设进度拨付,首次拔付节点不得早于预售许可证所含的项目地下结构完成。

(一)完成主体结构1/2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监管额度的40%;

(二)完成主体结构验收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监管额度的60%;

(三)完成竣工备案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监管额度的85%;

(四)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监管额度的95%;

(五)高层、超高层、全装修等项目,可以根据实际增加1-2个监管节点。

在节点允许拨付的比例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监管协议的约定,提供相应材料,向监管银行申请使用节点额度内资金,经建设部门核实同意后,监管银行在二个工作日内拨付。

解除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后,在申请提取监管额度内未使用的资金前,应完成总承包施工单位的结算。

加快推进预售资金数字化监管,实现资金申请、审核、拔付“全程网办”。

八、保障资金专款专用

监管额度内的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于项目的工程建设,包括项目建设必须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施工进度款等相关支出(不包括营销费、财务费和税费等)。监管额度内的资金,监管银行不得擅自扣划;设立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集团公司不得抽调。

监管账户中的累计入账资金达到监管额度后,超出监管额度的资金应优先用于税费、质量保修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归还本项目的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等。

九、违规行为及处置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部门和监管银行可以按照监管协议约定,视情节责令整改、暂停其使用预售资金:

1.未按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的;

2.以收取其它款项为名变相逃避预售资金监管的;

3.未将监管账户在商品房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的;

4.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使用预售监管资金的;

5.违反监管协议约定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

6.其他违反预售资金监管规定和监管协议的行为。

(二)监管银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部门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视情节责令整改、暂停或取消监管银行的监管资格。

1.违反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管理有关规定的;

2.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违规收存预售资金行为,未及时报送建设主管部门的;

3.预售资金拔付不及时的;

4.未经建设部门核实同意,擅自拨付监管额度内资金的;

5.其他违反预售资金监管规定和监管协议的行为。

监管银行监管资格暂停期间不得承接预售资金监管业务;未经建设部门核实同意,监管银行擅自拨付监管额度内资金的,应当负责追回资金,无法追回的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监管银行,由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处理。

(三)相关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或采用其他方式协助开发企业套取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其它事项

本通知发布后新申请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严格按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1.湖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示范文本)

2.出账审核需要提供的材料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湖州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州银保监分局

2022年9月16日

附件1

湖州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示范文本)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

乙方(监管银行):

丙方(建设部门):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确保监管额度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以下简称预售资金)用于本项目的工程建设,保障各方利益。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省建设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意见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预售资金监管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监管项目

预售商品房项目名称:

坐落位置:

二、监管账户

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

该监管账户仅限本项目预售资金的缴存、使用,不可取现金,不得办理查询以外的网上银行业务,不得办理质押、担保,不得作为保证金账户,不得办理其他业务。

三、监管期限

监管期限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止。

四、预售资金的收存

甲方进行商品房预售,预售资金包括由购房人按合同支付的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各种购房款,必须全额进入监管账户。

五、资金监管额度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根据建设工程造价、项目装修标准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综合核定。该商品房项目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毛坯单方工程造价元/平方米,全装修面积万平方米,全装修价格元/平方米。监管资金额度为万元,用于本项目建筑施工(含农民工工资)、设备安装、材料购置、配套建设以及代征代建等相关工程达到竣备交付的费用。

六、资金监管的使用

甲方应按照用款计划和工程进度分以下环节使用监管资金,首次拔付节点不得早于预售许可证所含的项目地下结构完成。

(一)完成主体结构1/2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万元;

(二)完成主体结构验收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万元;

(三)毛坯完成竣工备案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万元;

(四)全装修竣工备案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万元;

(五)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万元;

(六)解除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后,可申请提取剩余全部监管额度。

七、各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按本协议将项目预售资金全部存入在乙方设立的监管账户中,不得将监管资金作为乙方及其他金融机构借贷、债券的担保。

2.甲方使用监管资金前应按本协议规定提交用款申请及相关依据材料,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

3.甲方自愿接受丙方对监管账户资金的交存、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涉及本项目资金监管的问题,甲方应密切配合,真实迅速提交相关资料,确保预售资金安全可靠。

(二)乙方

1.乙方有权督促甲方将预售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账户,如发现预售资金未缴存至监管账户的情形,应及时报告丙方。

2.乙方须安排专人负责本项目预售资金的专管,根据指令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拨付资金。

3.定期向甲方、丙方反馈监管账户信息(包括金额、收支明细、资金使用款事由及去向等),接受丙方核查、监督。

(三)丙方

1.丙方应统筹并建立资金监管三方信息共享系统(包含监管账户信息及监管项目信息等)。

2.丙方有权监督甲乙双方是否按本协议及相关规定执行,可不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及相关材料进行核查。

八、违约责任

(一)预售资金监管期间,甲方有未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未按规定和约定时间使用预售资金、提供虚假资料套取监管资金等逃避资金监管的情形,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并可采取通报、警告、停止网签等措施。

(二)乙方若有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拒不接受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监督检查的,丙方有权采取通报、警告、取消监管资格等措施,并提交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进行处理。乙方未经丙方核实同意,擅自拨付监管额度内资金的,应当负责追回资金,无法追回的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监管账户如被有权机关冻结、扣划或存在其他情况,致使乙、丙方无法进行账户管理的或因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甲方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均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采取补救措施,完全、充分履行;对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未采取补救措施,仍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如发生群访群诉、不正常停工等情况,或有逾期、烂尾的风险,可根据实际,对预售资金的使用进行全面出账审核。

(六)甲乙丙三方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机关进行责任追究。

九、其他

(一)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解除监管时终止。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协议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协议一式叁份,协议三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丙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来源: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202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房地产领域易发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118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支出、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
本办法所称预售人,是指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商品房预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本办法所称预购人,是指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设区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房产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第四条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遵循“专户专存、专款专用、全程监管、节点控制”的原则。
第五条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期限,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文件终止。
第六条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以楼盘表为索引的商品房预售管理信息系统(含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合同网签备案、预售资金监管等模块),实现预售资金监管信息化、自动化。
第二章监管银行及账户
第七条具备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的金融管理业务能力及网络技术条件的商业银行,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可以列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名录,配合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
第八条监管银行在与房地产主管部门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金融服务协议后,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并与商品房预售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信息互通共享,确保业务办理连续、安全、便捷。
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当选择监管银行名录内的商业银行,按照一次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对应账户的原则,开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监管账户应当按幢或者多幢开立,并由房地产主管部门、监管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三方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未开立监管账户的,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十条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地址;
(二)监管项目的名称、坐落位置;
(三)监管账户名称、账号;
(四)监管项目范围;
(五)监管资金使用节点;
(六)监管资金的收存、支出、使用方式;
(七)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划转方式;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一条预售人应当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相关规定告知预购人,将监管银行、监管账户等信息在商品房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二条预售人需变更监管银行、企业名称、监管账号、开户范围、项目名称等相关信息的,应当到房地产主管部门、监管银行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三章预售资金收存
第十三条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房价款。
第十四条预售人与预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应当尽快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同时根据合同相关约定,预售人向预购人出具《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收存通知单》。预购人凭《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收存通知单》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后,房地产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预购人申请按揭贷款(含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预购人将首付款存入监管账户,并书面委托贷款银行将发放的按揭贷款足额转入监管账户。
第十五条监管银行收到预购人交存和贷款银行转入的房价款后,向预购人出具《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收款凭证》,并将信息传至房地产主管部门。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收款凭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编号、监管银行、监管账户、预购人资金结算个人账户、预售资金总额、本次交存数额、累计交存数额、交存时间等。
第四章支出和使用
第十六条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标准,是指商品房预售项目自批准预售的工程节点开始,到完成建筑安装和区内配套等工程建设、达到竣工综合验收条件所需的单位建筑面积费用;应当实行商品住宅全装修的,还应当将装修费用计算在内。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标准,由设区的市房地产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业机构结合区域、建筑结构、用途等因素综合测定,并定期调整公布。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是指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面积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标准的乘积,由房地产主管部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确定,并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中予以载明。
第十七条商品房预售资金进入监管账户后,当资金总额达到既定监管额度后,预售人方可自行提取监管额度以外的资金,并优先用于预售项目工程建设。
第十八条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优化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的核拨流程,保证及时用于商品房预售项目工程建设。
第十九条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按照工程建设进度一般分为4个控制节点,分别为建成层数达到规划总层数一半、主体结构封顶、单体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监管资金留存比例,是指监管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占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的百分比。当建成层数达到规划总层数一半时,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为60%-70%;当主体结构封顶时,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为30%-35%;当单体竣工验收合格时,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为15%-18%;当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文件时,监管终止。
对于高层、超高层或者大体量建筑,各地可以增加1-2个控制节点,但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不得突破上述规定。
第二十条房地产主管部门可根据预售人信用状况、资质等级等情况,适当降低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但最多不得超过5个百分点。
第二十一条在主体结构封顶控制节点之前,预售人可以凭银行出具的保函部分抵顶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但不得突破监管额度的30%。
第二十二条预售人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以内的资金,应当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控制节点提出用款申请,并不得突破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监管资金留存比例。预售人应当如实填写、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企业用款申请表;
(二)工程建设进度相关证明材料及影像资料;
(三)监管账户对账单;
(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预售人已经向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或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拨付款项的,提供付款证明;预售人拟向上述单位拨付款项的,提供对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第二十三条各地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及调控需要,可以按照鲁政办字〔2016〕118号文件“从严掌控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鼓励推行现房销售”的要求,提高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并合理确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标准、监管额度、控制节点及监管资金留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预售人申请提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以内的资金,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进行必要的现场查勘。符合使用条件的,出具《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拨付通知单》;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拨付通知单。
《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拨付通知单》中应当明确资金拨付额度及方向。预售人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付款证明的,明确将相应额度的资金拨付至预售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供拟付款证明的,明确将相应额度的资金拨付至施工、材料设备供应或者专业经营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二十五条监管银行应当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拨付通知单》拨付相应款项,与商品房预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互通共享的,应当同时核对电子信息。
第五章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六条预售人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后,可申请终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如实填写、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终止监管申请书;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三)监管账户对账单;
(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第二十七条预售人申请终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进行必要的现场查勘。符合终止预售资金监管条件的,出具《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终止通知单》;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终止通知单。
第二十八条监管银行应当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终止通知单》终止监管,与预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互通共享的,应当同时核对电子信息。
第二十九条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山东省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鲁建发〔2016〕5号)有关规定,按物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核发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前,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约定,从监管账户中一次性划转规定数额的保修金到指定专户,并告知预售人。
第三十条预售人和预购人协商一致或者生效法律文书判决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预售人和预购人可以到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撤销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撤销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解除预售资金监管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和本地相关规定的,准予撤销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并出具《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解除通知单》。
监管银行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解除通知单》和生效法律文书,将监管资金退回预购人指定的交易资金结算个人账户和贷款银行账户。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预售人有下列行为的,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记入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可暂停其预售合同网签业务,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未按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存入监管账户的;
(二)变相逃避商品房[1]预售资金监管的;
(三)未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其它违反本办法或者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监管银行有下列行为的,房地产主管部门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金融服务协议暂停或者终止其监管银行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通报金融管理部门:
(一)未按规定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的;
(二)未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支付商品房预售资金的;
(三)擅自截留、挪用或者拖延支付商品房预售资金的;
(四)其他违反本办法或者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房地产主管部门和监管银行工作人员在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各设区的市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2月28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七十条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费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退回所收取的钱款;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防范烂尾楼风险!多地出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新规

因楼盘停工、交房延期,近期多地出现由购房者发起的“强制停贷”现象,引发各方关注。近日多地也已出台相关措施,防范商品房延期交房等问题。

7月14日晚间,西安市住建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13项措施,旨在有效防范商品房延期交房增量问题;汕头市住建局发文,强调“商品房预售款专款专用”,购房者需按照合同将资金打入监管账户。

此前的7月11日和12日,深圳龙岗和汕头也分别分发文,进一步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以及房地产项目全周期监管。

“各地对于此类预售工作的规范和管理具有积极作用,有助于防范一些违规楼盘进入楼市,导致风险传导到购房者。此类做法也是对后续房企销售方面的规范,有助于堵住违规的楼盘入市,防范形成烂尾后风险的转移。”7月14日晚间,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微信采访时表示。

多地加强预售资金监管

记者梳理发现,在各地近日出台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新规中,大多对资金的入账及提取作出了明确要求。

如西安发布的《关于印发防范商品房延期交房增量问题工作措施的通知》要求,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及其他形式的全部房款)应全部直接存入专用监管账户进行监管,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取或另设账户收存购房人的购房款。

同时严格拨付标准。商品房项目完成主体结构验收前,累计使用重点监管资金不得超过总额的50%;完成竣工验收前,不得超过95%;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前,不得超过99%;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可以提取剩余1%。其中,7层以上的建筑,总层数达到1/3、2/3前,累计使用重点监管资金分别不超过总额的20%和35%。

此外还提到,银行若擅自拨付预售监管资金,将负责追回;不能按期交房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企业将被列为信用差企业公示。

来源:西安市住建局网站

而汕头市住建局则在《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到,在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收取预售款;商品房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能将监管账户用于收取预售款。

同时对于开发商可提取的具体额度也作出明确要求。其中,项目预售批准后至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时的楼栋,最高提取额度为楼栋总造价的50%;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后至封顶的楼栋,最高提取额度为楼栋总造价的65%;封顶后至完成外墙工程的楼栋,最高提取额度为楼栋总价的85%;外墙工程完成后至竣工备案后,最高提取额为楼栋总造价的95%。

来源:汕头市住建局网站

7月12日,河北省沧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指出,设立监管账户后,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须注明“购房款不进入监管账号,此合同无效,买售双方可随时解除”字样;未设立监管账户的项目,相关部门不得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和商品房网签备案。

此外,上述意见稿还指出,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全部存入监管账户,由监管银行对监管账户中用于建筑施工、设备安装、材料购置、配套建设工程等费用的资金额度进行重点监管。

7月11日,深圳市龙岗区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项目全周期监管的指导意见》,对加强土地使用源头管理、强化产业项目监管和同步共享预售许可信息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要求。

专家建议:谁审批谁负责

对于各地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消息,7月15日下午,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微信采访时表示,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其实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早在2003年央行出台的【121号文件】中就明确表示,“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企业将贷款挪作他用的,经办银行应限期追回挪用资金”。

在张大伟看来,如果按照上述政策执行,是很难有烂尾楼的。“预售资金的提取必须符合建设进度,因为建设到什么程度是一目了然的事情。比如建设到30%才允许提一部分钱,而不是用这个监管账户的钱先提出来去建设30%的开房屋进度,应采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这个游戏规则里面,需要防止银行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严跃进则表示,从各地对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各项内容中,对于预售资金监管的表述是最多的,这也反映出政策的核心点。此外,部分城市对资金全额入账、严格拨付标准、强化技术支撑、加强财务核对、夯实银行责任也作出了要求,这其实也是一个比较新的和全面的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内容。

“其中,资金全额入账、严格拨付标准、夯实银行责任是对购房者提出的要求,在部分城市的监管要求中也被写入了相关内容。而强化技术支撑、加强财务核对是创新内容,说明管理层当前对于此类预售资金监管方面提出了创新要求,有助于更好落实资金监管的工作。”严跃进续称。

预售资金监管是什么意思?

资金监管即交易市场通过银行进行监管,专款专用,买卖双方一旦达到成交意向,并完成交易,市场银行接到双方成交指令,放款给卖方,很好的规避了部分交易商的信用的风险,真正解决了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互相担心不敢先付款或不敢先付货的问题。

相关文章

  • “数字货币:将会改变我们的金融体系
    “数字货币:将会改变我们的金融体系

    人民币数字化会带来哪些影响?数字货币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其所依托的区块链技术实现了去中心化,可以用于数字货币以外的其他领域,这也是比特币受到热捧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如果数

    2023-05-06
  • 美联储紧急干预硅谷银行事件后,金价

    国际现货黄金如何投资理财?国际现货黄金如何投资理财? 新手入门 现货黄金的特点: 全球的黄金市场主要分布在欧、亚、北美三个区域。欧洲以伦敦、苏黎士黄金市场为代表;亚洲主要

    2023-05-06
  • 为什么中国人比美国人还关心硅谷银

    硅谷银行倒闭会对中国带来什么影响?尽管硅谷银行是美国的一家银行,但其倒闭仍可能对中国带来一些影响。首先,硅谷银行的倒闭可能会引发金融市场的波动,这可能会对中国的经济产生

    2023-05-04
  •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重塑,不再保留银保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重塑,不再保留银保

    金融监管的目的及意义金融监管的目的是进行特定内涵和特征的政府规制。意义:(1)维持金融业健康运行的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银行业的风险,保障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促进银行业和经

    2023-05-04
  • 美联储加息为什么会导致多家银行危
    美联储加息为什么会导致多家银行危

    美联储加息为什么会影响世界经济美国不负责任的激进加息和收缩政策或将导致全球金融市场陷入流动性危机,让本就复苏乏力的全球经济面临更多“滞涨”与衰退风险。美国这种自私

    2023-05-04
  • 上海财经大学的金融专业实力如何?
    上海财经大学的金融专业实力如何?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硕怎么样好。
    1、就业情况良好。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硕的人在社会需求的方面是很广,就业情况良好。
    2、实力强。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由教育部、财政部和上海市

    2023-05-04
  • 无锡首轮 6 宗宅地全部底价成交,总
    无锡首轮 6 宗宅地全部底价成交,总

    多城将开启第四批次集中供地,对国内房地产企业发展有何影响?多个城市将开启第四次集中工地,这个政策肯定会降低当地的房价。因为房地产市场价格主要受供需要求所决定,既然城市所

    2023-05-04
  • 工商银行率先推出人工智能金融行业
    工商银行率先推出人工智能金融行业

    人工能智能为银行业带来哪些改变人工智能将推动银行业的整体改变。过去几年,网络金融迅速崛起,产生了支付结算、信用转换、财富管理和普惠金融四种较大的金融信贷。网络金融提

    2023-05-04
  • 化学+金融(晚一年)双学位,怎么选择职
    化学+金融(晚一年)双学位,怎么选择职

    如果学的是金融类知识,那选择什么样的岗位最合适?首先,我们要明白所学专业和将来从事的工作并不是能完全一致的,尤其是金融这种涉及面大而且宽泛的专业并不能决定未来工作选择,选

    2023-05-03
  • 证券公司金融科技指数怎么做?
    证券公司金融科技指数怎么做?

    怎么买上证指数 怎么操作投资者购买上证指数一般是指购买股指期货或者指数基金,比如购买上证50指数基金、上证180指数基金等。
    投资者在购买股指期货时,需要另外开设账户,开户

    2023-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