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这嘛多问什么就没有人管呢到底是谁的错?
有预售证的商品房烂尾了,政府是否有责任?
有的。
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城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承购人应及时持有关凭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经营企业在预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处以警告、责令停止预售、责令补办手续、吊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可处以罚款。

扩展资料:
商品房烂尾的相关情况:
1、各县区和高新区将本着“边整改、边规范、边预防”的原则,有效化解存量问题,坚决遏制增量问题发生。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谋划好后续工作计划安排,持续开展整治,直至“烂尾楼”项目复工建设,彻底盘活。
2、对于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对于属事属地单位工作不力的,进行定期通报并约谈相关责任人;对于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导致“烂尾楼”项目未能及时整治完成的,将严肃问责,并将相关情况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住建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为什么全款买了房,然后开发者不交房还没人管。这样的问题去找谁呀?
一、购房者的合同解除权《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购房者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部分烂尾楼都是在封顶之后无人问津,怎么不在搭建的过程中放弃呢?
因为这些开发商也不想让房子烂尾,可能是在搭建的过程中,开发商的资金链还没有问题,所以便没有选择填空,可是在封顶之后很多开发商没有钱了,没有办法就只能将工地停摆,所以房子也成了烂尾楼,现在有不少开发商把原来建造房子的钱挪用去做其他事情,甚至有不少人直接挥霍了,导致后面的建造根本没有钱。
很多时候在搭建的过程中,工地的运行状态处于正常的就算开发商,也没有放弃打算的想法,也希望能把房子建成,这对大家都是有利的,一旦房子成为了烂尾楼,很多市民肯定会不依不饶的,毕竟自己贷款买房之后每个月要偿还利息,而房子没有拿到手肯定不会罢休,到时候开发商也没有好果子吃,但是往往开发商没有钱便只能让房子烂尾。
这也告诫大家在买房的时候最好买现房,而不是买期房,现在政府对开发商的监管基本为零,这也导致很多房地产开发商乱来,把钱又在去买地搞投资,就比如说恒大,搞房子其实是赚钱的,但是却把这个钱挪用去买土地,从而形成恶性循环,现在有很多购房者都还没有接到房,虽然政府也推出了很多的措施,但是这个问题仍然需要开发商自己去解决。
一套房子也是一个市民的心血,一旦楼盘烂尾之后,如果开发商不出面解决,那么可能就一直烂尾下去,最终的受害者不是银行不是政府,而是那些买房的市民,特别是受到疫情的影响,大环境不行,现在开发商的日子不好过,随时都有资金链断裂破产的风险,所以市民购房的时候更需要谨慎,小开发商的期房千万不买,最好是直接购买现房,这样更加安全。
问:购买的房子快成烂尾楼了,四年了迟迟没建完 我们该用什么办法告到上头领导那儿去呢
估计是开发商资金链断或者是有携款潜逃的可能,吃吃拿不到房子这种开发商本身就不太可靠,即使拿到房子也担心质量问题,是否有预售证,验收合格与否?都会关系到能否成功办理房产证?建议你们找到开发商负责人或者房管局反映,要么就通过媒体曝光来维权自身利益,这个途径是最快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的方法。房管中心的团购房都烂尾的“烂尾楼之都”南阳,问题到底出在哪?
“借问此盘是何处,村民遥指净土庵”,这是我们南阳人民的一句自嘲诗,连房管中心团购的净土庵社区项目都烂尾了,它的新楼盘名字为“美丽之都”,却丝毫看不出来烂尾楼能美在哪?

你要是问南阳本地人,这里有多少烂尾楼啊?估计本地人都答不上来,因为它的数量至少上百,且浮动性极大。但是,烂尾楼确确实实存在于南阳的各个区域,时间长了都麻木了,就连市房管中心团购的“美丽之都”楼盘,都已经烂尾6年了,那26197万元的房款也不明不白,因此普通的本地人经常以此自嘲。

正常来讲,楼盘开发商需要五证齐全,各项手续完善,资金充足,才能够进行正常的发开、售卖。而实际来看,有将近70%的楼盘项目并没有《施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许多楼盘都是“先上车后补票”,进行违规预售,这种情况下业主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
此外,2014年著名的“瘦身钢筋”事件,也是出自于南阳的一个楼盘,并且随着深入的调查发现,南阳市的诸多楼盘都长期存在这种现象。此事一出,许多施工之中的楼盘就陷入了停滞的状态。
即使相关部门统计出了302个问题楼盘,开通绿色通道进行补救,也难以解决全部的问题。

许多烂尾楼是开放商卷款跑路,或者是资金链断裂,但是已经交了钱的业主不能傻傻的站在原地。毕竟南阳人工资也就3000元/月左右的水平,而房价是10000元/平左右的水平(新开盘的一些楼盘甚至飙到了15000元这种看不懂的价格),业主交完钱后,根本无力再买新房,只能想办法自救。
而业主自救又存在很多风险,先说安全方面,许多楼盘根本不具备入住条件,靠业主来找人装修,安全问题又是个老大难,很难通过验收;其次,还有业主自救时,业主代表再次卷款跑路,这让其余的业主雪上加霜,不敢再随意出钱;最后,业主自救不仅仅需要把房子盖好,还需要办理许多证件和手续,这件才合法,但是这些繁琐的流程,并非普通业主可以轻松驾驭。
当然,还有一些原因,大家可以自己品,懂的都懂,不过仅仅是以上列出的原因,就足以让南阳的业主头疼了。






